关于电大公司法的问题,忘高手解答!2011

2024-12-25 00:43:0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单选:
1-5 A A C A A
6-10 B D B B C
11-15 D C A B C
多选:
1-5 CD ABCD ABCD AB ABCD
判断:
1-5 A A B A B
6-10 B A B A A

回答2:

ACCAA BDDB CCB 供参考。

回答3:

1. 按照是否发行股份可以将公司分为( )。 A.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B.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C. 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
D. 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
满分:2 分
2. 确定公司住所的标准是下列那一项?( )
A.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 经营场所所在地
C. 注册所在地
D. 法定代表人办公地所在地
满分:2 分
3.
公司的设立须经国家元首发布命令或议会通过特别法令的形式予以许可的原则是( )。

A. 核准原则
B. 自由设立原则
C. 特许原则
D. 准则原则
满分:2 分
4.
以下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分公司不能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子公司可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 分公司不能领取《营业执照》,子公司可以领取《营业执照》
C. 分公司只能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置于店内,而不能领取自己的营业执照
D. 子公司只能将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置于店内,而不能领取自己的营业执照
满分:2 分
5. 区分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要看公司的国籍,确定公司国籍的具体的标准是下列哪一项?( )A. 以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来确定公司国籍
B. 以股东的国籍来确定公司国籍
C. 以公司董事会所在地来确定公司国籍
D. 以公司营业中心或者管理中心所在地来确定公司国籍
满分:2 分
6.
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合伙企业的特点之一是( )。
A. 以营利为目的
B. 具有法人资格
C. 有独立的名称
D. 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满分:2 分
7. 下列关于公司名称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名称权是一种人身权,但不是一种财产权
B. 公司名称权是一种财产权,但不是一种人身权
C. 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不同行业的企业不允许有相同或类似的名字
D. 冠以“中国”字样的公司,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满分:2 分
8.
资本不变原则是指( )。
A. 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B. 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变更章程,不得改变
C. 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予以规定
D. 公司在存续期间,应当注意保持与其注册资本相当的财产
满分:2 分
9.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时间是( )。
A.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予以核准登记的决定之日
B.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C. 申请人收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
D. 公司成立公告发布之日
满分:2 分
10.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B. 公司以其股东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C. 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D. 公司以其股本对外承担责任
满分:2 分
11.
法定资本制中“公司资本三原则”中不包括( )。
A. 资本自由原则
B. 资本确定原则
C. 资本维持原则
D. 资本不变原则
满分:2 分
12. 住所地在长春的四海公司在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北京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实达公司的楼房一层,年租金为3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实达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一个是正确的?( )A.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法律责任由合同的当事人独立承担
B. 该分公司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又无四海公司的授权,租赁合同无效
C.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承担
D. 合同有效,依该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四海公司及其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满分:2 分
13. 下列关于公司法性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双重属性,以组织法为主
B. 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双重属性,以程序法为主
C. 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双重属性,以任意法为主
D. 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双重属性,以国际法为主
满分:2 分
14. 下列关于公司行为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公司先产生权利能力,然后再产生行为能力B.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C.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完全一样D. 公司可依行为能力的不同而分为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的公司
满分:2 分
15.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享有下列哪项权利() ?A. 资产受益
B. 参与重大决策
C. 直接支配公司财产
D. 选择管理者
满分:2 分

回答4:

你别的题答完了吗?分享一下答案吧~ 。~

回答5:

[析 ]:
(1)董事会的召开是合法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可根据需要随时决定召开董事会会议, 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10 日通知全体董事,但紧急事项可以另定通知方式和时间。董事会会议由 1/2 以上 的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该建筑材料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并且出席会议的董事超过 1/2,因此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召开是合法的。
(2)作出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同意。而该案例中,董事李某反对,另有 4 名董事未参加临时董事会,只有董事章某、王某、丁某、 唐某 4 人同意该决议,未达到全体董事的过半数的要求,因此是无效的。

回答6:

1-5aacaa 6-10bdbba 11-15acabc
1cd 2abcd 3abcd 4abd 5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