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修改,缩小保护范围,可以将具体实施方式中的内容补进权利要求中,这样就不会超范围(增补内容一定要是权利要求的细化),或在原有的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具体的下为概念(最好实施方式里要有依据),并说明优点,解释器其未被现有技术公开就可以了。
第一个专利撤回或者被驳回后,以你第二次修改后的专利重新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