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为你已工作了一年多了,所以第二条去掉。2:还要加上拖欠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的补偿金。3:带薪年休假工资是百分之三百。4:月工资除以21.75天=日工资5:第三人是什么意思? 其余皆可。
就按你的申请即可,因为仲裁都是站在双方立场考虑的,但最多的站在资方立场;虽然第二条可去掉,但是你要按照最多的赔偿申请来,最后肯定不会是你要求的数额,都是要打个7-8的折扣,最后才和解签署补偿协议的。
被申请人应当是公司而不是个人,另何来第三人?纵横法律网 许孝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