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亲戚之间的事,说不断理不清。 只要对方家长肯赔,你就当给你表哥一个机会,拿点钱了事(看对方要赔你多少,太过计较在亲戚圈的名声不好)
2:亲戚之事无重要损失,建议别诉诸法律,这会非常影响之间的感情,谨慎再谨慎。 你这种是小事,叫你亲戚对教育教育就行了。 告了他,你门亲戚基本难做成了。完全没这个必要,建议你考虑清楚。
这些东西没必要拿出相关法规来,有偷就是罪,警察自会办理
错了。这已经超出了治安管理的处发条例
规定偷盗价值在500元以上构成犯罪
关于赔偿这个是要进行调解的
楼上的你还有什么参考资料??连超过500元的构成犯罪的都不知道。还有资料呢?
最好不要告
自己家里人进行调解
亲人嘛。放开点。让他家里人管他
给他点机会
毕竟是亲人
如果同住亲属不追究,可以不做处理。
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
亲戚最好别报案,伤感情,报了案处罚不会太重还得罚款,恩,手机钱自己看着要吧,朋友。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处理亲属盗窃的规定和历来的相关立法都认为近亲属盗窃一般不作犯罪处理的,即使需要作犯罪处理的,在处理上也应与一般盗窃有所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对家庭成员及亲属盗窃在认定犯罪上必须从严掌握,从宽处理。但由于立法上都只提出了处理家庭成员及亲属盗窃的原则性意见。对哪些是“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的,哪些是“确有追究必要”的,没有作出具体解释。因而,如何划分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的罪与非罪界限,还有待重新探讨。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根据《解释》精神和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的特殊性,对于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犯罪的构成,不适用于普通盗窃罪构成标准。也就是说,不能按照普通盗窃罪所确定的数额标准和次数标准来衡量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是否构成犯罪。我们认为,对家庭成员及亲属间盗窃虽然达到了普通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的规定标准,但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确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或巨大,同时又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愤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多次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经教育不改,引起家庭成员和亲属不安的;盗窃无生活来源的亲属财产,造成其生活困难,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挥霍浪费,无法追回,给家庭成员和亲属造成重大损失的;盗窃主观恶性深,多次在社会上盗窃,因种种原因限制而盗窃数额不大,而又转为盗窃家庭亲属财产的;因盗窃造成家庭成员和亲属关系劣变和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总之,对盗窃家庭成员和亲属财产是否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要以盗窃数额、盗窃次数、主观恶性以及亲属的态度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应当指出的是,家庭成员和亲属的态度也是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些对于盗窃家庭和亲属财产,作为盗窃犯罪处理的国家,一般都是采取自诉原则,即告诉才处理。
综上所述,你还是拿着手机发票管他父母要钱吧。嘱咐他父母管好自己的孩子,再犯的话报警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