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国家的事业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类似,属於法律仲介,因此不能定义为有“司法性质”。司法相对而言,是政府权力,而公证、律师事务则属於民间权利(大体如此,但我用词不甚严谨)
从《公证法》的条文可以看出它的性质: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件,是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文书.
而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是国家机器的暴力机关。
所以当然是法院大。
不知你问的是她们在工作上、行政级别上的大小关系呢?还是指其他问题?法院与公证处没有大小之分,她们没有隶属关系,各是一个机构。单从机构级别上法院的级别高些,公证处是司法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
法院和公证处无所谓大小,只是在法律执行中发挥的作用不同。法院主要是判决案件,公证处主要是对合同、契约、遗嘱等文书进行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非要分大小的话那就是法院大
如果公证处违规操作法院可以撤销他的公证
法院在办案的时候如果证据是公证过的会有很强的法律效力
两个单位职能不一样
这是两个不同的机构,没有隶属关系,也就不存在谁大谁小。你说公安大,还是法院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