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双方签字,并非离婚协议一定生效。离婚协议是以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约定。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生效。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只要是去了民政局或者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是由夫妻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就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