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的社保待遇不同。农村合同制工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城镇合同制工人参加社区医保和养老。
2、缴纳的保险种类不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合同制工人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
3、医保的报销项目不同。农业户口和城镇合同制户口社保报销比例不一样,药物的报销品种也不一样。
扩展资料:
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之分的意义
1、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2、新中国成立以来,让农民雀跃的国家政策有两个,一是从1978年开始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其次是从2004年至2006年,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并实施直接补贴政策。
3、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比之前两项政策,更有社会学意义,纯粹是基于法理和社会伦理准则上的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昭彰,对社会结构和运行机理将会产生颠覆性的改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户口
有区别。
农业户口和城镇合同制户口社保报销比例不一样,药物的报销品种也不一样。
农村合同制工人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
城镇合同制的工人可以参加社保账户,只有城镇户口并且已参加过正式工作的才可以办理,且账户只有一个。
扩展资料:
新政: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以“农业”和“非农业”区分户口性质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将成为历史,今后每一位中国公民的户口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就业、教育、社保等配套措施
1、就业失业:在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上,将实现农民工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并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面向农业转移人口全面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2、子女教育: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将被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支持地方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解决随迁子女入园问题,推动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3、医疗卫生: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被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
4、养老保险: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5、社会救助: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
6、住房保障: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并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户口
1、失业保险缴费情况不同。
农村合同制工人的失业保险金不需个人缴纳。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解除劳动合同领取的费用不同。
农村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可以按规定领取的是一次性生活补助;城镇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可以按规定领取的是失业保险金。
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3、停保后续保内容不同。
农村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城镇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扩展资料:
农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相关内容:
1、连续工作满1年。短期务工,没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不能领取生活补助。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由于工资总额中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因此,应当获得一定的补助。单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该单位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则不能领取生活补助。
3、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才有可能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
4、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的支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5、农民合同制工人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后,回乡务农。其后再进城务工时,按照规定重新就业,在相同条件下,可以再次领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
6、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主要是根据其工作年限的长短确定,农民合同制工人工作年限越长,其单位实际缴纳的费用越高,其所获的补助就较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条例
城镇合同制工人:
你这个说法并不明确,我只能从我理解的角度阐述一下:
“劳动合同制工人”这类群体,具体如下:
1、起源:
其起源于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当时,国家施行预算制,给每个单位限定了编制,单位不能超编,如果超编了,超编人员的工资部分单位自行承担。但改革开放以后,因部分单位功能有所调整(如招待所升级为涉外酒店),但限于编制,故经当地政府编委同意面向社会招聘一定数量的工人,但这批人不能算作固定工,只能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创造出“劳动合同制工人”这个说法。
2、待遇:
编制内固定工的工资由国家拨款,而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全部自负盈亏。同时,因为还没有劳动法,故其工资、劳动保险(即后来的社保)和退休待遇比照固定工。
3、现状:
劳动法出台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化,部分单位向编委取消了劳动合同制工人改为自主招聘,而部分单位至今仍然保留了这批人。
农民合同制工人:
我国在1991年第87号令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中有以下规定:
农民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与所在企业其他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农民工不转户粮关系,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民工的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不同工种的具体试用期,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企业招用农民工,应该直接与农民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国务院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必须招用定期轮换工。企业与轮换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期限最多可为八年。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
农民工在试用期内享受城镇合同制工人的工资待遇(不含15%左右的工资性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级,工资形式由企业确定。
农民工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节假日等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民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给予三至六个月的停工医疗期。停工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停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相当于本人三至六个月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农民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享受半费医疗待遇。
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企业招用农民工,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其中,招用农民轮换工,实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和回乡生产补助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农民工应当交给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不超过本人标准工资5%的公益金。农民工所分责任田、自留地应予保留。农民工应当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
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农民合同制工人的参保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但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按当地同类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确定。
待遇方面没有区别,参保时医疗、失业可能有区别,主要是适用的政策可能有差异(农村户籍者可能存在个人不缴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