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申报表(B类),是经过税务局鉴定核准,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使用适用的。
二、具体填报流程如下:
1、“税款所属期间”:为税款所属期月(季)度第一日至所属期月(季)度最后一日。一季度为1月1日到3月31日,二季度为4月1日至6月30日,三季度为7月1日至9月30日,四季度为10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中间开业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月(季)度的最后一日,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所属期为申报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年度汇算清缴表时,仍需要做第四季度的季度申报表。
2、“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上载明的纳税人名称和税务识别号(15位数字)填写,目前实际填报时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都是税务主管部门后台直接核定的,只需要初次申报时核对一下是否正确,无需纳税人填写。
3、申报表第1行至第6行由“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写。
A、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
B、第2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C、第3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D、第4行“应税收入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4行=第1行-2行-3行。
E、第5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F、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6行=第4行×5行。
G、本表第7行至第9行由“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填报。第7行“成本费用总额”:填写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
H、第8行“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填报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I、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7行÷(1-第8行“应税所得率”)×第8行。
J、第10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K、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
(1)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6行×10行。
(2)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1行=第9行×10行。
L、第12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的减免税。根据财税发[2015]34号文件规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填报本表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
M、第13行“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当年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N、第14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计算填报。第14行=第11行-12行-13行。当第14行≤0时,本行填0。
O、“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当缴纳的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核减后的数额)。
三、表内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
1、第4行=第1行-第2行-第3行。
2、第6行=第4行×第5行。
3、第9行=第7行÷(1-第8行)×第8行。
4、第11行=第6行(或第9行)×第10行。
5、第14行=第11行-第12行-第13行。当第14行≤0时,本行填0。
根据报表和税局所定的内容(收入还是其他)和税率填写
应税收入*适用税率*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