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方面,若确定是因小孩生活需要,可以要求增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你可以明确原抚养费已经不足以支持孩子的生活了,现在要求增加的合理性,
最好能列一个现在孩子的花费清单或明细。让法官能清楚了解孩子的实际花费情况
应该可以的吧 和女方说下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