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重大疾病不符合病退条件,不能病退。
企业职工患重大疾病,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其中,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办理病退:
1、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2、1998年6月30(含本日)前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作缴费年限)满10年;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3、经鉴定为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各地情况不同,一般需要审核。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经省级劳动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病退。
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经省级劳动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病退的。
男职工60岁退休,女干部55周岁退休,女职工50周岁退休。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