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

2024-12-17 03: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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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办理条件相关规定: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缴费的月份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间从生产或手术之日起计算,时效为6个月。

二、申报材料相关规定:

(一)申领分娩或剖宫产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

2、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下列银行向我中心开放身份证验证: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交通、光大、中国信合银行(农村信用社)、厦门商业银行(厦门银行);(请使用只具备单纯储蓄功能、无其它扩展功能的银行卡,并确认确为厦门发卡,非省行、总行发卡);

3、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即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对应的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6、《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7、非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记录的就业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8、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9、所有书面材料均应完整规范、真实准确、无涂改、无前后矛盾。

三、法定期限相关规定: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不包含申请材料补正、核实时间,不包医疗、计生机构核实所需时间)

(二)申领流产(引产)、宫外孕或计划生育手术生育保险待遇所需材料:

1、生育职工社会保障卡;

2、支持身份验证的厦门银联储蓄卡,目前仅下列银行向我中心开放身份证验证:工商、农业、中行、建设、兴业、邮储、交通、光大、中国信合银行(农村信用社)、厦门商业银行(厦门银行);(请使用只具备单纯储蓄功能、无其它扩展功能的银行卡,并确认确为厦门发卡,非省行、总行发卡);

3、自费或刷医保卡门诊手术的,须提供门诊医疗收费票据、病历(发票应体现如下收费项目“人工流产术”或“药物性引产处置术”或“宫内节育环放置术”或 “宫内节育环取出术”或“输卵管结扎术”或“输卵管复通术”;病历应写有完整首诊记录、手术记录);

4、自费或刷医保卡住院手术的,须提供住院发票、汇总清单(应体现第3条所述收费项目),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5、自然流产未行刮宫术的,须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诊断证明书;

6、自然流产、稽留流产及4-7个月引产的,须提供hcg检验报告单和B超报告单;

7、实施免费人工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须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材料;

8、在外地施行的,须提供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产假证明;

9、《厦门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10、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如生育职工本人办理不需提供。

11、所有书面材料均应完整规范、真实准确、无涂改、无前后矛盾。

看了上面说的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可知,厦门政府对参保时限、申领时间等都有具体的要求,要想享受生育保险需要同时满足上面说的四个条件。申请报销是需要准备的材料也相对繁杂,准备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仔细,不要有所遗漏,避免耽误时间。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

报销标准: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 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厦门本地宝-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回答2:

1、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2、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盛市计划生育规定。

4、申请人需提供资料: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厦门银联储蓄卡(建议提供四大行的);医疗收费票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原件需加盖医院章,出入院诊断孕产次信息缺失的,需提供入院记录;诊疗经过与出院诊断不符的,需提供分娩或手术记录);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卫计委规定,属于免于办理计生证的,可按规定提供登记报备材料),台港澳及外籍人士无法提供一、二孩登记表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办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百度百科_生育保险报销

回答3:

厦门生育保险报销手续:(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申领表》及以下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个工作日之后,持银联卡到银行查询、取款。核实期限为三个月,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所需材料:(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回答4: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
2、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新生儿
3、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4、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回答5: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下:

  1.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 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报销比例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