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你们这种情况的实质是:父母给钱首付,算是赠予给孩子的财产,如没有特别说明是只给自己孩子的,那么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钱是婚后夫妻的收入,也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离婚,房产双方各占一半。
但是,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假如离婚,双方协商不成要闹到法院的话,法院会把房产判给房产证上的人,另一方无权分房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法律规定婚姻从登记之日产生效力,如果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行仪式,在此期间购房,如果是一方出资,还是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才是出资方个人的财产。
根据2001 年4月28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你婚前取得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001 年12月2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哪方父母出资买的就只属于哪方,如果夫妻一起还贷,离婚后拥有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一定赔偿,但房产权不变…
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房子就归谁~贷款的钱你要按比例返还给对方!
我也想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