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门女婿,现在想要离婚可是老婆不同意,她说如果想离婚要我给她四十万块钱,如果没钱就不离,理由是

2025-01-27 1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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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您与您妻子结婚登记后,所获得的财产基本上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您的工资及您妻子的工资等,在离婚时没有偿还以前的吃穿花费一说,但是如果因共同生活所借的债务,需要你们共同偿还。另外如果你们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