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呀,当然可以,权利都可以依法放弃的。但是生活费是要照付的
不能,探视权是法定的权利,你们可以协商如何实现这一权利就是可以就时间方式上约定但不能约定不允许的内容
即使离婚,孩子与父、母的法律关系依然存在。即使协议上规定一方无探视权,这与法律经本原则想违背而无效,对任何一方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建议你们要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善待孩子,毕竟夫妻一场,要好合好散。
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一方自己不愿探视,那就可以,如果他想来探视,你也没办法的。如果会影响小孩身心健康的,法律可以止住其的探视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