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后不必要弄的苦大仇深的,毕竟一起生活过,这也难得的缘份吧。 希望你们能解决。追问: 晕,你是高人,谢谢回答,孩子的身心健康,会在探视的时候感觉倒他还是一个被母亲抛弃的单亲家庭呀!我现在都不敢给孩子说离婚了,我给孩子说是母亲长了翅膀飞走了,我真的很害怕伤害倒我的孩子幼小的心灵,孩子的母亲呢!离婚的时候明确不要孩子,孩子的抚养费也没有明确的说出来,都是第一次离婚,谁知道这样麻烦!回答: 抱歉,我可能没有帮上你,我只是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这是《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 复探望的权利。补充: 关于抚养费: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切为了孩子,你会想明白的。追问: 并不是抚养费的问题让我苦恼,是孩子幼小的心灵,孩子年龄不是很大,我和孩子的母亲也交流过,看是否为了孩子能继续回归,但是哎!我说句实话没什么大问题,不赌博不嫖风,就是抽烟喝酒,也没有家庭暴力,晕,郁闷,实在是有点想不通,但是孩子的母亲却口口声声说她是爱孩子的,你说像这样的事情,我是不是可以不让她看孩子?回答: 你别急 我有点看不懂你的话 谁抽烟喝酒 孩子妈妈吗
离婚后两年我在婚,离婚时女儿一岁现在三岁,现任妻子对我女儿特别好,我女儿跟她关系比跟我的还好,我前妻还想时不时来看看,我是无所谓,但是我老婆他介意啊,这样下去不利于我现在的家庭和谐,有没有办法避免前妻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