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情况应该是被判处拘役5个月,在刑满释放时,因为还有其他违法的行为被决定执行行政拘留5日吧——这种情况很正常,类似酒后寻衅滋事,不仅打伤了人还有损坏他人财物、暴力妨害公务等等的行为,其行为可能既涉嫌犯罪同时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因此应当按照不同行为分别予以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所以会在法院判决的刑事处罚执行完毕后,再从执行短期羁押并执行拘役的看守所转到拘留所,行政拘留完毕应当在拘留所接人。
第一,应该不是刑拘期满,因为刑拘期限最长37天;第二,可能是逮捕后案件无法移送起诉,撤销刑事案件;第三,刑事案件撤消后对行为人处治安处罚,但既然人已经关了五个月,说明问题还是较大,再处五天治安拘留又有点说不过去;第四,一般看守所与拘留所在一起,故你还是可以去看守所接人。
1,去结算。 2,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义务囚犯购买衣服,但应保证囚犯的基本健康,如严冬,不能让走出监狱的囚犯穿单衣,否则事故发生后,监狱承担责任。据我所知,许多监狱和警察还是很人性化的,我知道什么时候从监狱监狱犯人,警察把衣服从他家到囚犯,并给了钱。
一定是案子还没有完
这种情形很罕见,去南汇拘留所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