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1.归档范围:
⑴党群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党务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等;党组织建设、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纪监查工作等;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等;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等。
⑵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筹备期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批准,企业章程;企业领导班子的构成及变更,企业内部机构及变更;综合性行政事务,企业事务公开,文秘、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印鉴的管理;审计工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职务任免;土地住房管理;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等。
⑶经营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企业改革,经营战略决策;计划管理、责任制管理,各种统计报表等;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成本价格管理,会计管理等;物资采购、保存、供应和流通等;
⑷生产、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生产、安全、工程环境保护、生产准备、生产组织、调度工作等。
2.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⑴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⑵公司其它人员需借阅时,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丢失。如确属需要摘录和复制,属密级档案,必须相关负责人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3.档案的保管
⑴档案接收后,按类别编排档案号,并具有档案存放地索引工具;
⑵档案室要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防高温、防磁、防暑、防光的管理;
⑶定期检查档案,发现破损的要及时补救或采取必要措施,绝对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⑷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并要对全部档案数量进行清点,由档案负责人监交。
4.档案的销毁
⑴对超过保管期限,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要定期销毁;
⑵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⑶销毁要有两人以上监销;
⑷销毁清册由监销人员签字后记录注册。
5、库房管理制度
⑴库房内不准吸烟、严禁明火。
⑵对档案库房实行统一管理,钥匙要有专人负责,集中存放。
⑶档案橱架以库房为单位统一编制顺序号,档案资料的排列要做到整齐有序。
⑷库房门窗要及时关闭上锁,无关人员不经允许不准进入库房。节假日、消防日要进行安全检查,提高警惕,严防破坏。
⑸库房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品及其它无关物品。库房要有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高温、防尘、防光、防鼠等设备及措施,通风良好,保持干燥。
⑹档案橱、铁橱要经常上油上蜡,注意保养、维修。
⑺对所保管的档案、资料要定点、定期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文处理管理制度
为了使公司公文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公文处理的质量及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文处理要及时、准确、安全、保密,公司公文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二、发文处理,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校对、封发等程序。
(一)文件撰写
综合性文件及特别指定的重要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撰写。
专业性文件及一般文件由职能部门负责撰写。
需要集体撰写的文件,由相关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分工起草。
(二)公文审核。
文稿在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核稿。审核的重点: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
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承办单位修改。文稿审核后,由办公室编制发文字号并报领导签发。
(三)公文签发
公司发文要填写行文签发单,由总经理签发, 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四)公文印发
公文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装订、盖章、登记、分发。分发时应遵守如下行文规定:
1、对公司内部各科室、单位发布指示性文件、布置工作、交流情况和经验,对外请示、汇报、商洽和联系工作,以公司名义行文。
2、公司内部行文时,行政公文发至公司各部门,党务文件发至各支部。
三、外来公文处理
一般包括登记、分发、拟办、批办、催办等程序。
⑴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报、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由总经办统一办理,根据公文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⑵总经办根据文件规定的传阅范围或领导指示,安排传阅或办理。领导之间不宜直接横向传递,以免积压或传失。
⑶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总经办对领导批示的公文及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
⑷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办公室保存。
⑸对需受控的外来文件,由企管部加盖受控章并做好登记,然后下发到使用部门。
⑹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办公室存档、登记,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文件。
四、办文
⑴公文办理应坚决贯彻精简的原则。
①凡能当面请示、报告、商洽而又不需要存查和抄送有关方面的事项,应当面办理,不要行文。
②凡能利用电话、传真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不要行文。
③凡能在来文上批复,而且来文和批复都无需保存的,可在原件上批复,收文登记中注明情况,不另行文。
⑵主办单位、承办人应根据公文内容在规定的时限期内办理,在规定的时限内不能办理完的,应告知来文部门。对所属单位的请示,尽快予以回复;若不能短期办理的,应先向请示单位说明情况,并创造条件积极办理;对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五、文件管理
⑴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文书管理工作,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或家中。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各种文件都必须按整理的要求编写符号,再按符号编辑数字符号,给各公文排序,以便检索。
⑵各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收集齐全,分类整理,于次年送交档案室归档,各部门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印章管理
印章是单位对内对外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标志,为维护印章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公司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派专人保管,保证印章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发现印章有异常情况或丢失,应报告公司领导,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用章须经领导审批,凡属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金融、税务等事项,须经总经理批准后填写印章使用签批单。其它事项需填写印章审批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书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记录,以备查询、存档。
4.盖印要正规,保证位置恰当,印章要端正,图形清晰,美观大方,便于识别,文件有规定位置的,按规定盖印,没有规定的选择适应位置盖印。
5.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或单位以外使用,确系工作需要携带外出的,由印章管理人员携带并监印,或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借用单位指定专人携带,并登记。
6.严禁在空白纸上用章,确系工作需要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及时收回、销毁未使用的空白纸张。
7.部门名称变更或撤消等,办公室印发红头文件停止使用并及时收回封存或销毁。
8、各单位的印章由各单位管理,出现的意外情况由单位负责人负责。
文印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文件打印、复印任务,维护文印设备,制定本制度。
1.文印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将打印、复印资料中保密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2.公司综合性文件,由办公室文印人员打印、复印,各部门的文件自行打印,需办公室打印、复印的,须经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填写文印审批单。私人资料一般不得在单位打印、复印。确须打印、复印,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技术图纸等除外)。
3.起草文件的科室、部门,要按照文件上报和发放范围确定文件印刷份数、负责文件的装订并全面检查文件格式及内容。
4.印刷、装订好的文件按发文程序上报或分发,多印刷的文件要及时销毁。
5.文印人员应做好打印、复印工作量和文印耗材的登记台账,月终统计工作量、核算费用。
6.文印人员按规范操作、保养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严禁将电脑用于娱乐,禁止非文印人员操作、使用设备。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进行处理、分类、发放。
3、办公室负责的公发信件,由有关人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4、挂号信要保存好收据,以备后查。
通讯工具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减少非生产性开支,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公司电话实行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2.各单位如需维修或更换话机时,应写出申请报办公室,经分管经理审批后进行办理。
3.电话费实行定额管理,超支扣罚。
4.办公室根据电话费结算清单,按时填写公司电话费开支情况月报表,报分管经理审批,总经理签批后报公司财务部执行。办公室、财务部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电话管理办法。
5.各部门要爱护公用电话设施,节约开支。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6.员工打电话,要尽量简洁、明确,减少通话时间。
我先说你一下,你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而且心态绝问题很大,一点都不积极,这样的话再到别的公司一样会感觉的哪里都是不公平,你这种人很容易精神崩盘,出大事,平时应该多积极的想一些事情,别骂我,我从拟的描述过程看,已经闲了你还待什么劲呢,自己走人不就得了嘛,真费劲。记住,内心是黑暗的眼看的世界也是黑暗的,内心是有佛的,看什么都是慈悲的。
1、你能得到的就是劳动监察大队对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认定,其他基本都得商量,我看上面有人瞎回答,基本程序都不懂。先仲裁,再诉讼,另外,以我个人经验,这个事情最多让自私调节,仲裁办的做个中间人。你做好和公司谈赔偿的准备。
2、关于认定解聘程序是否合法,公司颁布规定是需经过职代会或党委的同意,但在中国有几家是这样的做的呢(国企除外),这根本影响不了全国那么多的仲裁员,有道德的按规定走,但是他们的工作方针基本上都是协商解决,根据情理判定的有很多(这也是国家设这么多仲裁员的初衷,光按法律是解决不了千奇百怪、合理不合法的事情的),你经常上网而且让领导都碰到好多次了,怎么都说不过去,还有一个律师说上网不算大事,瞎扯,“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于上班无关的事情”这条基本上任何公司成立都会有的。
3、做好谈判的准备吧,别示弱,但一定得先去仲裁。要是我,我直接去总经理办公室骂他一顿,自己走人,一分钱我也不要,我耽误不起时间!
我是好意,希望你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