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后,房产税应该由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承担,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里第二条有明确指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租房过程中发生的实际税款究竟哪一方来支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房产税的规定是出租方不缴纳的由实际使用人(承租方)缴纳。
由出租方按租金的12%缴纳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有优惠,按4%,但一般此时地税都把房产税、营业税、附加税、个税统一合并成一个征收率来征。
应该由出租方缴纳。
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