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注册成立时股东投资有没有写他的名字和比例。如果没有写,法律意义就没用他的分,是属于你独资的。如果写了他的名字和比例看2问题。
2、注册时注册资金有没有以他的名义出资。
3、你与他未签订任何协议,而对方也未出钱,只有第三方证人口头证明。那么上述2不成立的情况下,只是你说的承诺未履行。
1. 治标先治本啊,人家目的是为了9万块的欠条才屡次搅扰的,在9万未落定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很难避免,也没什么好办法。(建议不能给欠条,否则债权消灭)
2. 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公司法上的合伙企业性质,合伙企业以合伙人的出资为份额的,要看公司章程及出资份额来清算,你们自己清算的只是公司日常运营,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清算。
3.如果公司还要运营,建议你找他谈谈,说明你确实在他的运营下赔了那么多钱,如果他能出面帮你打理公司,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额,9万元可以免掉,这样即不要他付你9万,你也可以让他再发挥下余热,双赢!
首先确定这么几点
1、公司注册成立时股东投资有没有写他的名字和比例。如果没有写,法律意义就没用他的分,是属于你独资的。如果写了他的名字和比例看2问题。
2、注册时注册资金有没有以他的名义出资。
3、你与他未签订任何协议,而对方也未出钱,只有第三方证人口头证明。那么上述2不成立的情况下,只是你说的承诺未履行。
大致这样,你先回答再继续
如果欠条写着:今欠某某人民币9万元整。那么你就卑鄙点,要这9万块,之前的可以一概不承认,但从欠条就把他收拾了。法院起诉你就说对方欠你的,不要谈任何合伙的事,只谈欠债。
您好,如果您注册的是公司,则股东应当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您所属的独资公司的,则公司盈亏与乙方并无法律上的联系。乙方不需要承担公司运营的成本。对于您和乙方的合伙其实是私下的合伙,并非法律上的确认。乙方所打的欠条,从法律上讲得到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是乙方扰乱公司秩序,打扰您家人生活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至少应当进行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