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是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对方不追究就没事了吗?为什么还要判刑啊?

2024-12-15 0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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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交通事故的处理有三个程序,第一是如果严重到触犯交通肇事罪,走刑事程序;第二是交通管理机构对肇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执照,走行政程序;第三是赔偿,走民事程序。
2、你说的不达成赔偿协议不追究只适用于第三种程序,前两种的追究机构一个是公检法,一个是交警,不是当事人自己就能私了的。

回答2:

是的,由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根据责任划分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服事故认定书,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协商赔偿不成,可起诉至法院。

回答3: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
因为交通肇事影响了公共交通秩序,有可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财产生命安全,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4:

因为交通事故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既侵犯了人的健康权又侵犯了公共交通的规则.
所以,通过和被害人协商给于赔偿只是量刑的考虑条件,但不能替代公权利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