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办广州居住证需要证件和手续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请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信息登记表。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对查实所申报居住地址信息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延期。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居、村委)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延期办理时,如需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广州居住证续办地点: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证窗口。
广州居住证续办流程:第一步申办人带居住证到属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提交资料;第二步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最后街道审核后对居住证进行延期或项目变更。
广州居住证办理时间: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扩展资料:
居住地证明材料分为以下内容: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
需要的证件:
1,办证人的居住证。
2、办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3、提交居住地住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4、提交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5、提交就读(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办理地点: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扩展资料:
广东省居住证(深圳市除外)是省内通用的,居住证到期后到现居住地办理续期即可,搬离原居住地的,带原居住证和现租房合同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求续期和更改居住地址即可,不需要重新照相,全程免费,即办即结。
根据《广州市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指引》(试行),来穗人员办理居住证,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半年以上才可以申领居住证,同时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
居住证不再是随到随办、当场受理,而是需要到居住地指定的机构登记备案,满半年后才能被受理,所以即使住满半年,但系统上没有登记,也是无法办理的。
参考资料:
居住证-百度百科
广州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百度百科
一、办理居住证有效期满延期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居住证和身份证的原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居、村委)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材料
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延期办理时,如需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二、手续:居住证延期手续。
三、办理地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手续。
扩展资料:
关于居住证工本费收取的问题:
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0〕6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流动人口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不收取居住证工本费。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
参考资料:
办理居住证延期--广东政务服务网
百度百科--广东居住证
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1、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2、申办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3、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核准居住证签注符合条件的。
4、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证无需更换(居住证已损坏的除外)。
扩展资料
1.居住地址变更。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变更项目登陆信息系统对居住地址进行变更操作,同时使用专用设备对持证人所持居住证芯片和居住地址栏进行擦写,变更为现居住地址,其居住证无需更换。
2.主项信息变更。变更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身份证号码、持证人相片的,持证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上述受理、审核、制证、分发和发放的程序办理。
3.非主项信息变更。变更除主项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的,持证人填写《广东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根据其申请变更项目核对相关材料后直接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的变更、更正。
4.居住地址和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理。
参考资料:广东省居住证-百度百科
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一年。每年都要续签一次。
广州居住证续办办理条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
(4)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在来穗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有效的情况下,按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往前推算1年内,在广州市区内居住登记累计满半年的(含居住证在这1年内的有效天数),可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扩展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证原件
请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办理延期手续。
3、信息登记表
如实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对查实所申报居住地址信息虚假的,不予办理居住证延期。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工作单位(居、村委)等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或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2)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3)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4)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5)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在居住证有效期满延期办理时,如需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居住证续签流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