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客运合同纠纷起诉,起诉的被告应当是出租车公司和依法可以确定的死亡司机赔偿义务的承受人,而承保出租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是不能作为被告的,因为出租车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险对象都是第三者,而乘客相对于出租车来讲,属于本车车上人员,因此,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对于乘客所造成的损失,是不能赔付的。
另一种是选择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起诉的被告应当是出租车公司和依法可以确定的死亡司机赔偿义务的承受人、对方的驾驶员和车主、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对方的保险公司要在122000元交强险限额内直接向乘客承担赔偿责任。对超出交强险限额的损失,由出租车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对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
由于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相比较还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可主张的赔偿金额高一些。因为精神抚慰金不能作为合同纠纷的赔偿项目。
我们这里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二死一伤,全责,聘用司机河一名乘客死亡,理赔后车主还倒贴出十多万。
司机与公司有聘用合同,和车主有租(包)车合同的话,保险公司会赔,但肯定要打折扣。其余的由车主负责赔偿,车主如赔不起,再追究公司的责任。
你肯定是配得起的,因为你的出租车还只好多钱,所以不会落到公司的头上。公司最多在业绩考核上吃点亏。
希望对你有帮助。丽水缙云
等交通队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