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等西方国家一般没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的发票,出售商品时,出售方出具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记载有货物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的单据,作为购买方入账、报销的凭据。
发票只有在中国才有的。国外通常根据自己签的单子,比如打印的具体信息单在中国就可以作为报销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