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期内及时发现的,比较简单,可以及时联系管理员进行变更申报,一般不会涉及处罚。征期后(每月15日为征期最后期限)要变更申报比较麻烦,因为全国国税系统都在使用省局数据集中的CTAIS征管系统,征期以后的数据当地税务机关无法进行前台修改。只能进行补充申报,这样一来就如果涉及到有少缴税款就会产生税款的滞纳问题,按少缴税款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因你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按《征管法》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1、及时联系专管员,有一个固定格式的申请,针对报错报表的,在网站的首页就有,你仔细看一下
2、写好申请,盖单位公章,找专管员签字,
3、专管员授权,你重新填写填报。(这个期限是当月月末之前)
再一个就是你需要手工填写正确的报表,也要写一个说明,一起到大厅重新申报。
只要不涉及到税额,不会有什么麻烦,如果涉及到少缴税,需要进行罚款,而且多少必须罚,因为不罚他们没理由进系统更改。
申报期内,可以重新申报,无其它费用产生。
申报期后,交滞纳金(肯定很少),不会被处罚。
0申报在随时可以去税局作废,然后重新申报
有税款但是扣款失败也可以去税局作废,然后重新申报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税友软件的用户可以咨询4007112366,他们比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