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用存款账户经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有: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2.单位银行卡账户不得存人现金、不得支取现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结算资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综上,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专用存款账户经批准可以支取现金的有: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拓展资料: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是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以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发布的制度文件。《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经2002年8月21日第34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由中国人民银行于二○○三年四月十日颁布实施,共计七章七十一条。2005年1月19日以银发〔2005〕 16号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2005年1月31日起施行
2.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我知道个例子,信用社在农行开的专户经人民银行审批后能取现!
呵呵,不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