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这么演:甄洛与曹丕没有感情,她爱的是曹植,可是被曹丕强娶……还有人如是感叹:假如邺城城破之时,首先进入袁府的是曹植,那就才子佳人幸福美满了…… 实际上,作为卞夫人的第三个儿子,曹植比大哥曹丕小5岁,比甄洛小10岁。邺城城破之时,曹植只有13岁,还是个不懂男女之情的小毛孩子。且不说他会不会喜欢上23岁的甄洛,就算是他恋姐情结喜欢上了,曹操也不会甘心把甄洛让给这个毛娃子。假如不是遇上了情窦初开的曹丕,甄洛只能成为比父亲还年长的曹操姬妾群中的一份子,了此一生…… 从这个角度来看,遇上曹丕,是甄洛当时最好的命运。 枕头?牛头? 至于曹丕想杀曹植,因此将甄洛的枕头给曹植看,并逼他七步成诗,也是改头换面的“典故”。 此事正史不载,出自《世说》,后来收录进了《太平广记》。原文是这样的:魏文帝尝与陈思王植同辇出游,逢见两牛在墙间斗,一牛不如,坠井而死。诏令赋死牛诗,不得道是牛,亦不得云是井,不得言其斗,不得言其死,走马百步,令成四十言,步尽不成,加斩刑。子建策马而驰,既揽笔赋曰:“两肉齐道行,头上戴横骨。行至凼士头,峍起相唐突。二敌不俱刚,一肉卧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意不得泄。”赋成,步犹未竟。重作三十言自愍诗云:“煮豆持作羹,漉豉取作汁。萁在釜下然,豆向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直译如下:魏文帝曹丕曾经和弟弟陈思王曹植一同出去游玩,看见两头牛在墙里斗架。一头牛斗不过对方,掉到井里摔死了。曹丕命令曹植,以死牛为题材作一首诗。但不许说“牛”字,也不许说“井”字,不许说“斗”,也不许说“死”。马走一百步,必须作完一首四十个字的诗,如果一百步作不完,就杀头。曹植一边骑马往前跑,一边提笔写道:“两肉齐道行,头上戴横骨。行至凼土头。峍起相唐突。二敌不俱刚,一肉卧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意不得泄。”诗作完了,还不到一百步。于是他又作了一首自己怜悯自己的三十个字的诗:“煮豆持作羹,漉豉取作汁。萁在釜下然,豆向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原来不是枕头,而是牛头;不是步行七步,而是跑马百步。写的也不是三十个字,而是四十个字再加三十个字。
话再说回来,后世文人们硬要把甄洛和曹植扯到一起去,真不知道他们是同情曹植甄洛,还是恰恰相反?——有媳之叔和有夫之嫂私通,什么年代都不是好名声,假若真有这等风流事,岂不是变成曹丕杀妻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