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没有规定说不可以,只是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是真实的,你完全可以直接将取得的所有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并入账。销项小时,形成留抵税额。
由于“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导致国税CTAIS系统告警。这是正常的税收管理提示。税收管理员或者纳税评估人员有可能会据此到你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探究你单位“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你就没必要担心。国税机关也只能认可。
如果你的业务都是真实的,取得发票的行为也是真实的,你完全可以直接将取得的所有进项发票,全部认证并入账。销项小时,形成留抵税额。
只是,要注意,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有错漏。因为你这么操作,虽然是正确的,但却会因“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导致国税CTAIS系统告警。这是正常的税收管理提示。税收管理员或者纳税评估人员有可能会据此到你公司进行纳税评估,探究你单位“连续多月零申报、负申报”的原因,如果原因是合情合理的,你就没必要担心。国税机关也只能认可。
理论上说,是可以的。但是,实际中,如果超过3个月没有缴纳增值税,管理员按理是应该企业去“核实”的,要是你是这样的情况,也不要太担心,能自圆其说就行。
进项大于销项是没有问题的
但你得注意一点如果进项票6个月内没有抵扣就没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