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一般出设计变更单,当然,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也可以由甲方提出工程变更联络单,其他参建各方签字认可,具体可是见监理规范,不能以联络函的形式取消工程施工内容。
工作联系函就可以了,但是要由施工方的签收依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更好。
没做就没有啊 综合单价包死 工作量按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