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面临的情况是我国民法通则中关于代理的相关规定。你们之间签有委托代理协议,一般而言该协议应该有关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的规定。你要看看自己的代理行为是否是在代理权限内。
另外,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假如你的代理行为没有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而言,你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
你没有责任,可以向企业追要欠款。
纵横法律网 张寿江律师
如果你是在代理职权内代理出现什么问题你不用承担责任,除非你有过错。
你不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