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别人的威胁要不要去派出所备案?????

2025-02-01 17: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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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真的是被别人威胁、干扰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胁到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首先应当向公安局进行报案,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当事人可以直接拨打电话报警,或者到就近派出所直接报案,向民警说明具体情况即可。
法律分析
人身受到威胁时可以报案,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予以处理。所谓的恐吓威胁罪,目前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到别人的威胁能否立案视具体情况而定。威胁达到一定的程度是可以立案的。例如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等等这些行为是可以立案的,而且威胁者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2:

若无证据证明敲诈勒索或者故意伤害犯罪预备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立案。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回答3:

建议不要,如果你那样做的话,可能会给你的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生活中没有非得法律解决的问题,再说现在法律的威信也日趋如下,还是自己解决的好。

回答4:

自己多留意一下,没有那必要。警察也不会立案!

回答5:

受到别人的威胁如果双方得不到和解,就应该求救警察甚至去派出所备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