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刑事案件还是用一审的公诉人吗

2024-11-24 2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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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告人有上诉权。被害人有向检察院提请抗诉权。检察院有抗诉权,向二审法院提出。由二审法院对应的检查员出庭支持抗诉。
无论何种情况,刑事案件二审必须开庭审理。

2、关于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回答2: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所以公诉人不是用一审的,用一审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
二审期限一般是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检察院上诉法院必须开庭,被告人上诉法院决定是否开庭。
第一百八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