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这个怎么说呢 可能会不合恁的初衷
购房合同的签订 只要双方是在正常情况下 就是说没有欺诈 诱骗 强迫等异常情况下签订 合同是成立的 经过双方签章确认 合同就生效 这个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双方都有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房贷的问题 通常开发商会协助客户联系银行 或者是有特约的银行办理按揭 但是是否能够办理成功 这个主导方在客户 对于开发商或者而言 没有义务 不受法律约束 除非是购房合同中有针对性的条款 对银行而言 决定是否房贷是自主权力。。不受任何外界干涉
恁的情况。。。呵呵 比较郁闷 上述情况如果没有异常 如果退房 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的约束效力就在于此
两种情况,可以参考下!
1、如果因为房子贷款不了,比如说面积小,产权不清晰,集体土地,那就是开发商的问题,你有权要回你的定金!
2、如果是因为你提供的贷款资料或信用不良所造成的,那肯定是你的责任!自己犯的错,只能自己来买单!
只要开发商不逼你退房,他逼你退房没有违约金的,自己不要主动退。你符合按揭条件,但由于银行信贷额度问题暂时无法贷款,属于国家政策变化,应当算不可抗力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