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处理方式不同 ,你可以按照前面的顺序往下申报,如对方是8月实际发的7月工资,申报期、所得期都填的是8月,你可以理解为以前开始申报的时候是当月发放当月交税(实际不是)。如你想调成8月发放,9月申报,就会形成一个月工资不是按实际发放数计税的问题,如你单位每月工资发放和扣税都不一致那就会有出入。看你自己的了。
应外,你接收后可以把工资计提月份与实际发放月份都放在一个月份里面,免得跨月留首尾。
无论哪个月,申报都应该按实际发生数 ,因为8月份实际发放要到9月份,所以8月份申报只能按8月份发放的了
首先,这个福利费是07年度及以前计提的吗?这样就不用交税
因为08年起,福利费实报实销,不能再预提了,
所以,如果是08年未按新会计制度,还是按才办法预提的话,那部分计提的福利费,要纳税调增,调增后的应纳税税得,如果超过一亏,就要交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