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主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未细分岗位责任制,但岗位责任制一般企业都没规定出错应由谁负责,制单的虽是始作俑者,但千笔万笔不敢保证不错一笔,所以才安排复核,复核未看出来原因可能有:一是不认真二是业务水平不够,财务主管应有查错机制,我们这儿财务总监每月都抽查凭证,财务把谨慎性原则放在第一位,尽量避免出现损失
正规可做为报销的原始凭证,表头加盖国税,地税,财政的章,还有就是铁路,邮政的特殊,没有加盖这些章也视为发票,
制单人、复核人都有责任。
财务人员在审核的时候应该站在税局和会计事务所的要求角度来审核。发生事项是否属实,会计科目是否正确,发票是否真实,是否有盖章,机打发票要求与公司名称一致,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对外付款是否达到付款节点,领导审批流程是否已经完成……其实更多的应该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要求,可是财务的要求基本是大同小异的,都要求要严谨,提供的资料要齐全。
一个会计,账本就是他的所有财产了。从开始到最后体现在账本上。
所以一定要认真对待。
由负责复核的那个人承担
审核和制单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