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如果不敢直接说的话,就写封辞职信发给他邮箱去。里面一定要有辞职理由。当然还要有一些感恩的客套话啦。
然后再找个适合的时间跟他直接说。希望他批准。我相信你的老板也不会强人所难的。
当然,所有的前提下在老板还没答应之前就是一定不能让身边的所有人知道你要走了。不然老板很难做的。而且也会影响其他员工的心态。
尊敬的公司领导:
在递交这份辞呈时,我的心情十分沉重。现在由于我的一些个人原因的影响,无法为公司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请求允许离开。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同事都是斗志昂扬,壮志满怀,而我在这时候却因个人原因无法为公司分忧,实在是深感歉意。
自我进入公司以来,由于您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获得了很多机遇和挑战。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在此,我非常感谢您在这段时间里对我的教导和关怀,在公司的这段经历对于我而言是非常珍贵的。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在哪里就职,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
祝公司领导和同事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辞职人:某某
时间:2011年 月 日
建议你按照法定程序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公司老板对你很照顾,在加上你在公司工作这么久肯定身居要职,建议你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这样也好给老板宽裕的时间安排工作交接,这样对公司来讲是很有好处的,如果你急着走肯定对公司有一定影响,这样你才能对得起老板对你的关照。
基本上就这样,希望对你有帮助。
就给老板说
觉得这个不太适合你自己
老实说就是了 该去那上班
老板会觉得你很塌实 诚恳的
会让你走的 也会支持你的 强留的瓜不甜
以后还会是朋友的
我以前在私企做的时候,自己找了个新工作,但是我跟老板说是我家里的亲戚开的,说想要我过去帮忙,这样子我觉得老板也不好意思拒绝你去帮亲戚做事吧,大家也不会太尴尬,呵呵。不过,我希望你还是在拿到对方的OFFER以后再向老板提出吧,祝你新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