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外购半成品(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加工成产品后作为固定资产,然后生产领用了,请问如何入账?

2024-12-26 16: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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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购成半成品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值进项)
贷应付账款或银存
归集分配成本略
生产加工入库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转为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库存商品;同时做进项转出: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金(增值-进项转出)
生产车间使用时,计提折旧:借制造费用(折旧)贷累计折旧

回答2:

购入时: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领用时: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生产完成: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库存商品
2009年1月1日后购入及建造的固定资产(非不动产),用于生产经营或混用于非生产经营的,除征收消费税的汽车、游艇、摩托车外,可以抵扣进项。不存在视同销售问题。您可以参阅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21条和23条规定及财税(2009)113号文件。具体由主管国税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回答3:

购入时:
借:原材料--半成品
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加工时:
借:制造成本
贷: 直接工资
直接动力
制造费用
原材料
加工后:
借:产成品
贷:制造成本
销出固定资产:
借:应收账款--本单位
贷:应交税金
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作为固定资产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收账款--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