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陆人,我丈夫是香港人,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孩子,孩子在香港生的,婚后3年,我们离婚了,孩子我抱回来

2024-12-12 07:59:1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的孩子是香港永久居民,只要不转换内地身份,就终身是香港永久居民。
到你儿子年满18,在港居住。你年满60,内地无其他子女,可以申请赴港定居。

回答2:

孩子可以, 但你不可以, 若孩子回香港, 你只能申请探亲签证

之前就有班妇人是这问题, 签证每3个月到期, 要带孩子回老家续签, 影响孩子学业
然後国内公安局只给探孩子的7天或15天签证, 她们就跑到香港投诉

回答3:

孩子有香港身分证 当然能回香港 你就没有去 香港 的条件

回答4:

后悔没用吧!要知道有句话叫“好自为之”

回答5:

如果你在怀孕3个月内就去做过体检,有了合法的预约文件,临产前又有医生开的需要卧床静养之类的文件就能合法停留分娩;不包括体检,费用一般在5~8万港币

如果没有预约文件,只要体型上能被认出是孕妇,海关人员都会特别照顾,7个月之后,没有家人陪同及正常理由更是会被拒绝入境;

如果是躲一张出生纸换一张香港身份证,个人觉得不值,基本法规定50年不变,已经13年了,今天的政策使得深圳人已经是半个香港人了,谁知道未来还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