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和单位签订的进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单位却不能因为该进修协议的存在而阻止你辞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附属条件,想辞就辞)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就是你说的进修协议)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结论:你辞职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了1、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2、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希望可以帮到你……
从法律的角度你是违约在先了,因为你享受了在职进修的待遇,应该是你带着工资等福利到相关部门进修,单位给你报销费用,如果你非要辞职也是可以的,但是你们有进修协议,只要你承担违约的责任是可以的。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你还是找相关领导协商吧,在目前的社会领导的一句话够你跑断腿的。
在编的你想辞职?找到更好的事业单位跟岗位了所以才想跳槽?你已经进修完了回到现单位了的话,进修协议和相关法律效益应该还是以你单位为主吧?你真想要走谁会拦的住你?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弄僵了关系吧,好聚好散。真纠结,他们不让你走再说呗,直到可以走再走呗,不行你就直接去办公楼什么的问问。
自己考虑下拉,辞职不好找别的工作了哦
提前跟单位提交辞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