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大可不必担心,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在拆迁时均是以产权证为依据,土地证可以视同未办处理。我夫人从事拆迁工作多年,我知道的相关政策多点。
这种情况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由于房屋产权是你父亲,因此,继承或者拆迁,需对共有房屋进行分割,属于你爷爷奶奶的那份你大伯有权继承.
听你的意思你爷爷已经过世了吧?
如果过世了 房证是你父亲的 也就是房子这块你大伯无权占有。你爸爸自己拥有房屋的拆迁款。 土地证是你爷爷的,也就是出让土地时,必须经过你爸跟大伯双方同时同意才能占有,平分土地出让的钱。
如果没过世,让你爷爷立个遗嘱写明房屋跟土地都归你爸爸所有,这样就可以了。
你现在赶快到当地土管局把土地证更名,改成你爸爸的名,
记得带上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