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规定将一类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计入直接费中,并作为计费基数。
甬发改投资【2009】188号楼主可以参照这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