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肯定不合法。
自愿放弃申请书是无效的,因为这个申请书本身是违规的(当时只有条例,并无《社保法》),所以无效。过错方是公司,不是你,因为公司必须要比你懂规定,因此,公司是过错方。
公司不给你缴保险,其实公司的风险更大,万一出现意外,公司要吃不了兜着走。这公司的老板只看到眼前那几个小钱,不知道规避风险。----搞笑。
既然有那么个申请书,还是要做人厚道一点,好好的与老板谈谈,争取老板按新颁布的《社保法》为你缴纳保险,同时把老家的社保关系转到深圳。不要动不动就讲什么法律、动不动就准备打官司。你可以对老板说,为职工缴纳社保,一是大势所趋,全国都这么做了;二是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对稳定职工队伍有好处;三是为职工缴纳了社保,可以把工伤等等风险转移给政府,公司的人头风险可以降为最低。
既往可以不咎,也没必要反攻倒算,好好与老板谈,老板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
如果打官司,双方都划不来。
无效
购买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任何与国家法律相抵触的协议或者条款都属于无效,所以并不是说什么东西签字后都有效的。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的形式免除这种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必须由公司个职工共同缴纳,公司以你们签订的协议逃避责任是违法行为。你们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部门举报。也应到该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你们补缴劳动保险。
如果你在家乡没有缴纳养老保险且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的申请书,那么公司涉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