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山东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山大学字[2007]164号)(见附件1)精神,我校将进行2011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分配名额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09级及其以上年级学生在2011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操行评定”评定为“优”,2010级学生在2011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为“优”;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2009级及其以上年级学生在2011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基础性素质成绩在班级前5%、且获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2010级学生在2011年度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且获得山东大学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5. 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 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这样吧。我们学校 或者大多数学校是。。。。跟班主任关系搞好,事后分点,或者事前给点。请他吃点,看看能不能给你。多塞点,多办点 就多捞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