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对以下两刑法题的分析

2025-01-01 18:44:1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第一,乙是在能行动的情况下被人抢走的,抢夺罪是指趁人不备,公然抢夺,没有暴力。
第二,是什么情况至人无力反抗 的,是甲先先殴打,包括强奸,都是连贯的。
这两个案例的区别在于,一个能行动,包括爬也是能行动。而另一个是被打不能行动,包括你说的无力反抗。
楼上的说的话里的词语有的有冲突,仔细看就看出来了。

回答2:

1.强奸不用多说,(题目设置有点小怪,既然都不能动弹了还能爬过去...)3000元现金仍由乙占有,并且乙以其行动表示乙对现金的占有不处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地步,故不为抢劫。甲对物使用暴力在乙面前抢取现金,构成抢夺罪。两罪侵犯不同法益,不存在一罪情形,两罪数罪并罚。
2.强奸不多说,取走现金的行为构成抢劫。甲以其先前的犯罪行为造成乙不能反抗的情形,再携之前暴力犯罪的余势趁乙不能反抗强取财物,且乙是清醒的(所以不是盗窃),故构成抢劫,数额小的问题不影响抢劫罪认定。(这里重点是乙本身不能反抗的情况也是由甲造成的,甲再在这种情况拿走财物,典型的符合抢劫罪的使用暴力使被害人不能不知不敢反抗,形成强制,从而取走财物的情形。你只要把强奸情节抽走就很好理解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