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员工需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而我和公司签的合同中有一条是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2024-11-27 17:16: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的合同条款违法无效。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回答2:

《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你们的合同中,确将该期限延长,属于无效条款。因为这样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能使劳动者失去一些好的订约机会。

回答3:

该约定违法,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就可以!

回答4: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即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您的劳动合同约定如与法律相冲突的属于违法约定,是无效约定。您属于劳动派遣的话,您需向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及与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5:

这条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辞职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