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水和废水中通常会含有自然沉降法不能除去的悬浮颗粒和胶体污染物。对于这类废水,必须首先投加化学药剂来破坏胶体和悬浮微粒在水中形成的稳定分散系,使其凝集为具有明显沉降性能的絮凝体,然后才能用重力沉降法分离。这一过程包括凝聚和絮凝两个步骤,凝聚是指胶体脱稳并聚集为微絮粒的过程;而凝聚是指微絮粒通过吸附、卷带和桥连而成长为更大的絮体的过程。二者统称为混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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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较多的专家学者一般认为水中胶体“脱稳”--胶体失去稳定性的过程称为“凝聚”;脱稳胶体相互聚集称为“絮凝”,“混凝”是凝聚和絮凝的总称。在概念上可以这样理解,但在实际生产中很难截然划分。关于胶体的脱稳和聚集的内容可以参考《给水工程》这本书,里面写的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