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的问题以及后续的追问大体有了判断:
1、房屋中介公司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中介有瑕疵。合同不应判定生效。定金必须退还,中介费更是不能收取。不要他们赔偿你资金周转的损失就不错了。
2、你说的这个房子可以肯定的讲是原产权人对房产进行了资产抵押。也就是说目前产权属于游离期,这个阶段的房子产权不明晰。根本不适合交易。
3、你如硬要交易,法律很显然不会保障你的利益。他的第一顺序肯定是被抵押方。
4、你的情况不用查了,终止交易。否则追究中介公司直接责任。
人家的房子是贷款买的。。用房产证抵押贷款。。人家有了钱,还清贷款。。房产证就可以拿回来了
已经又朋友给出了答案。我在说下我想说的吧 。
在房屋交易中有一个叫解压的程序。就是卖方的房屋在抵押状态。这样的房屋可以在你交付完购房款之后有中介人员、卖方和你(买方)一同去抵押单位,办理解压手续。比如,卖房把房屋抵押了100万,而这套房子以150万的价格卖给你。你把购房款全部付清之后,卖方手上就有150万,完全有能把贷款还上(前提你是全款)。如果,你是贷款的话。你贷款的银行把你贷款的购房款转给卖方抵押房屋的单位。这样一来,卖方不用去还这套房屋抵押来的贷款了。因为,已经用你贷款来的购房给还上了。等于房主把这房子给你,你替他还了贷款一样。
你也可以去其他的中介机构问下以这个问题。如果我说的没错的话,他其他中介给你的说法跟我说的差不多。
这房子别买了,他已经抵押出去了,现在这房子产权分不明白,到底归谁。除非他把欠的钱还上,要不还是给抵押单位。你先要让他把钱还上再跟他买卖。中介的话,你带着当地的电视台,不是有很多为人民曝光的栏目吗,你把他们带去,你看他们退不退。保证退。
这套房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不要买了,产权不明确的。这个合同也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就没有成立的基础,定金和中介费就得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