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财产各自所有,离婚时男方分不到“车的权利”。
至于“购置税,保险等费用男方付的”:如果是男方婚前付的,可以给男方补偿(数额小或不计较的话,也可以不补偿)。如果是婚后支付购置税,保险等费用,算是双方共同支付,车辆也往往是共用的,离婚时可以补偿也可以不补偿。
前几天听说过这方面的问题,新婚姻法说婚前的财产是谁的就是谁的,防止二奶小三,骗婚的争夺财产!
不过你这个车子的名 写你妻子的名字就有点不理智了,因为如果你们很相爱,你妻子又如何那么在意写谁的名字那!你就直接写你自己的名字,你妻子也不会说什么的!
您好,婚前购置的车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候不能要求分割。
人才啊,你要想离婚就别结吗,这样就不会存在分车的问题,还是向律师事务所了解一下吧,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