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总分满分750分。
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
3(450分)——考:语文(150分)、
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150分)、
外语(含听力)(15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
文科综合(300分)——考:政治、历史、地理;
理科综合(300分)——考:物理、化学、生物。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必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的具体安排见相关文件。
语数外各150分,加文综或理综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