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注意是变更银行而非银行账户,可能这就是错误的原因吧)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这是前提),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注意最后一句话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一)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二)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存款人有本条第一、二项情形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这两题都够磨脑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