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的户主是母亲,“共有人”是父亲的,现父亲想把自己的名字改为自己女儿,作为房产的共有人。

这样要交房产3%的契税?还要公证?
2024-11-24 18:42: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的问题有点模糊不清,我就简单回答一下。首先,你父亲想将房产赠与给自己的子女必须要进过你母亲的同意和签字,因为此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一个人无权处分。冒昧问一下,母亲还在世吗?如果不在的话那就涉及遗产问题了,遗产的话如果只有一个子女还好,如果多位子女的话还要其他继承人也签字的,很麻烦,。
第二,公证是什么公证?你父亲如果现在要赠与就陪同子女去办手续就可以了。
第三,每一次房产所有人的变动都是要交税的。黑着呢
第四,恕我又冒昧了,你现在把房产作为共有财产真的没有必要。如果有其他想法的话,不如让父亲写个遗嘱,等他过世后留给子女。这样问题简单点。不然这乱七八糟的税够受的了。

回答2:

要交房产3%的契税,不必公证
注意:仅仅是交过户部分价值(就是总房产的一半)的3%
另外:大多数地方普通住房只要交1.5%就行了

回答3:

不要公证的

但是改成女儿还是要交税的,但是我觉得这样收税不合理

回答4:

做公证就可以了,然后过户。